來源:http://www.ncha.gov.cn/art/2022/4/11/art_722_173734.html
近日,國家文物局發布2021年度文物行政執法和安全監管工作情況通報,國家文物局副局長宋新潮就有關情況接受了記者采訪。
問:請簡要介紹一下2021年度全國文物行政執法和安全監管工作的基本情況。
答:2021年,全國文物系統牢記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把確保文物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筑牢文物安全底線”的殷切囑托,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文物安全工作決策部署,緊盯文物安全風險和隱患,嚴肅查處文物法人違法案件,精心組織開展打擊防范文物犯罪專項行動,深入開展文物火災隱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動,重大文物違法案件和火災事故數量明顯下降,文物安全形勢持續向好。
全國開展文物執法巡查351390次,發現文物違法行為340起,立案查處187起,責令改正153起。全國開展文物安全檢查529129次,發現安全隱患80100項,查處文物安全案件和事故97起。國家文物局直接督辦文物違法案件128起,嚴肅查處涉及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山西長治潞安府衙、安徽黃山許村古建筑群、山東濟寧魯國故城遺址、河南洛陽尸鄉溝商城遺址、湖北襄陽城墻、湖南常德夾山寺、陜西渭南唐豐陵等重大違法案件;重點督辦黑龍江哈爾濱金上京會寧府遺址、山東淄博臨淄墓群、甘肅隴南大堡子山遺址和墓群、江西吉安文天祥墓、四川廣元佛子巖摩崖石刻等被盜案和云南臨滄翁丁古村落等火災事故。
通過對文物違法案件和安全事故的督察督辦,地方黨委政府文物保護的主體責任意識得到提升,一些地方加強了文物保護力量,加大了文物保護和安全管理投入,文物安全防范基礎得到夯實。目前全國有26個省份將文物安全納入省級人民政府年度考核評價體系,保護文物也是政績的科學理念得到強化。
問:文物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是確保文物安全的重要手段。請簡要介紹國家文物局在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方面的有關情況。
答:文物行政執法是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內容。近年來,國家文物局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和全面推行行政執法有關部署要求,不斷推進文物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國家文物局相繼出臺《文物督察約談辦法》《文物違法案件督察辦法》等規范性文件。2021年,國家文物局出臺了文物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對文物行政執法機關全面實現執法信息公開透明、執法全過程留痕、執法決定合法有效等三個方面提出明確要求。通過加強文物行政執法事前、事中、事后各環節信息公示,完善執法全過程記錄,我們力求解決一些地區執法責任不落實、執法信息不透明、執法程序不規范、處罰追責不到位等問題,促進文物行政執法工作規范化,保障人民群眾對文物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同時,國家文物局發布全國文物行政執法指導性案例,以案釋法、示范引領,鼓勵和引導各級文物行政執法機構主動規范辦理文物違法案件。2021年,通過層層遴選,遼寧、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湖北、湖南、重慶、陜西等省份15個典型案例,入選年度全國文物行政執法指導性案例;北京、山西等15個執法案例入選全國文物行政執法優秀案例;江蘇、福建、山東、湖南、陜西等5省文物局被推選為全國文物行政執法督察優秀單位。指導性案例遴選工作,既推進了嚴格規范執法,也得到地方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充分肯定,引起社會積極反響。
問:為實現文物行政執法監管關口前移,近年來國家文物局持續開展文物執法遙感監測。請簡要介紹一下有關情況。
答:近年來,國家文物局開展主動性的執法監管,利用衛星遙感、無人機、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對部分城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以及部分長城段落保護情況進行遙感執法監測。我們結合遙感監測和現場踏勘情況,比對和分析“兩線范圍”內地物變化,查找違法違規建設特別是法人違法問題。這種“天上看、地上查”的工作模式,較好解決了一些地方不主動上報文物違法案件、日常監管和文物執法工作薄弱、甚至“隱瞞不報、毫不知情”等問題,初步實現了執法監督的關口前移。
2021年度,國家文物局重點對河北邯鄲、廣西桂林、海南海口、陜西榆林、青海海東等5市70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開展遙感監測,發現158處違法違規線索,我們正督促有關地方積極整改。自2017年以來,遙感監測已覆蓋全國25個省份的350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或世界文化遺產地,國家文物局直接督辦違法案件535起,一批涉及世界文化遺產、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違法案件得到嚴肅查處。
此外,各地文物部門也積極推廣該執法手段,河北、上海等一些省份對重點文物開展衛星遙感執法監測;江蘇、浙江、山東利用“互聯網+監管”實施文物違法信息監控;山西、內蒙古、遼寧、浙江、河南、陜西等地探索利用無人機開展文物安全巡查,其中內蒙古103個旗縣實現了無人機巡查全覆蓋。這些執法方式創新,不僅能及時準確發現問題,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處理”,而且能提高執法督察效率,彌補監管力量不足等問題。
問:近年來,國家文物局、公安部持續在全國聯合部署開展打擊防范文物犯罪專項行動。請問2021年度專項行動進展如何?
答:2021年國家文物局和公安部不斷完善聯合工作機制,定期研判文物安全形勢,聯合實施指導督察,督辦大案要案。專項行動期間,各地公安機關和文物部門密切配合、全力攻堅,破案3000余起,打掉犯罪團伙650余個,追繳涉案文物6.6萬余件。內蒙古通遼奈林稿遼墓群、江蘇宿遷三莊墓群、浙江杭州臨安錢鏐墓、江西贛州羊角水堡、山東濟寧防山墓群、河南許昌扒村窯址、四川省圖書館文物、甘肅武威旱灘坡墓群等被盜案件,以及福建漳州系列盜撈海底沉船文物案件等一批大案要案得到偵破。近年來公安部發布“A級通緝令”通緝的62名重特大文物在逃人員,已歸案61人。可以說,專項行動既是破案攻堅行動,也是文物保護行動,對犯罪分子形成強大震懾,為文物事業高質量發展、促進文物保護利用改革提供了堅強保障。
問:2021年全國文物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行動進展如何?
答:火災歷來是危害文物安全的主要風險。2021年全國文物系統持續開展文物火災隱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動,堅持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盡可能將火災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主要開展五項工作:一是排查整治,各地組織文物火災隱患排查檢查82萬余次,檢查文博單位39萬余處,督促整改火災隱患10.7萬余項。二是專項檢查,結合迎“七一”等重大節慶活動,國家文物局采用“四不兩直”方式,重點抽查9個省份60余家文博單位,督促整治重大安全隱患140余項。三是應急演練,各地開展消防培訓1.3萬次,組織消防演練3萬余次,力求提升文物安全隊伍消防和應急處理技能。四是建章立制,國家文物局聯合應急管理部出臺文物建筑和博物館火災風險防范指南及檢查指引四項制度,為基層消防救援機構和文博單位實施文物消防檢查提供指導規范。五是強化設施,指導各地實施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消防工程350余項,為一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配置了防火設施設備。2021年國家文物局接報各類文物火災事故6起,較2020年的15起,數量上呈大幅下降趨勢。
問:做好文物安全工作,離不開社會的參與和監督。請簡要介紹這方面的工作情況。
答: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要求,“鼓勵文物保護社會組織、志愿者等積極參與文物安全監督管理,向有關部門提供文物違法犯罪線索,暢通社會監督渠道”“實行文物安全直接責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社會監督”。為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文物安全監管,國家文物局印發《文物博物館單位文物安全直接責任人公告公示辦法(試行)》,要求文博單位向社會公告公示文物安全直接責任人的基本信息。截至2021年底,全國已有25萬余處文博單位豎立安全責任人公告公示牌,公開文物安全基本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為暢通社會監督渠道,近年來國家文物局設立了“12359”文物違法信息舉報平臺,優化舉報流程,積極受理文物違法舉報信息。2021年國家文物局文物違法舉報平臺接收各類舉報信息1330條,核實受理文物違法問題線索193件。涉及浙江紹興大禹陵、寧夏中衛明長城等一批違法舉報線索,得到及時查處。
我們還聯合中國文物報、中國文明網等開展“尋找最美文物安全守護人”推介活動,對基層文物安全管理者和執法人員,一線警務人員、文物安全技術人員,文物保護組織、文物保護員和志愿者、舉報有功人員等給予表彰,并利用“文化和自然遺產日”主場城市活動進行宣傳,旨在通過推廣典型人物事跡,讓更多社會公眾關注并支持文物安全工作,為文物事業發展助力。目前已推介45名“最美文物安全守護人”。
問:當前文物安全還存在哪些突出問題,2022年文物安全工作的重點是什么?
答:當前,文物法人違法、盜竊盜掘、火災事故等安全風險依然存在,影響文物安全的問題和隱患仍十分突出。一些地方文物安全意識淡薄,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文物法人違法案件和安全事故時有發生;一些地方文物行政執法和安全監管缺位,存在不可移動文物遭破壞或消失等問題;一些地方盜竊盜掘文物犯罪依然高發,打擊防范文物犯罪任務仍很艱巨。
2022年,全國文物系統將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物保護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強化責任擔當,持續加大督察督辦力度,開展文物遙感督察和執法監測,嚴查嚴辦文物違法案件。會同公安部、海關總署等部門推動出臺打擊防范文物犯罪專項工作方案,嚴打嚴防文物犯罪,開展碑刻石刻文物拓印管理專項整治。狠抓源頭治理,持續推進全國文物火災隱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動,加大警示宣傳力度,督促各地攻堅整改重大火災隱患和突出問題。出臺文博單位應急預案和演練指南,組織應急演練,提升安全管理和應急能力。出臺文物安全防控“十四五”專項規劃,建設重點文博單位文物安全基礎數據庫,加強文物安全防護設施建設。召開全國文物安全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研究落實文物安全監管措施。會同檢察機關加強文物保護公益訴訟工作,會同相關執法機構實施文物行政執法評估檢查。規范文物違法信息舉報受理工作,暢通社會監督渠道,營造良好社會氛圍。(來源:國家文物局)